谷更有
谷更有 河北平山县人。先后于河北师大、云南大学、武汉大学获取历史学士学位、博士学位和博士后证书。现为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中国唐史学会理事,主要从事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的教学和研究。
代表性论著:
《乡治方式的传统与变迁》,《郑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继承优秀传统,探索新的天地》,《中国农史》,2007年第4期;
《唐代的狐神崇拜与火祆教》,《历史研究》(韩国),2009年第34辑;
《唐代村落化与狐神崇拜》,《亚洲研究》(韩国),2011年第4期;
《唐宋变革的新解释》,《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3期;
《跋<大金国陕西路某告冥司许欠往生钱折看经品目牒>》,《燕赵学术》,2012年第2期;
《唐宋乡村社会力量与基层控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
《唐宋国家与乡村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唐宋时期的乡村控制与基层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
主持项目:
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唐宋乡村控制与社会转型》;
2010年河北省百名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唐宋乡村社会史》;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唐宋时期的村落与乡村治理研究》;
2012年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唐宋时期的村落与乡村治理》。
获奖情况:
《唐宋乡村社会力量与基层控制》,云南省第十届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006年;
《唐宋国家与乡村社会》,河北省社科优秀中青年专家提名奖,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