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复试

(一)复试方式

根据我院现实情况,我院2021年博士招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5月2-3日,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以我院后续发布的复试工作安排为准。

各专业复试时间和要求将在研究生院和历史文化学院官网发布,不再单独发送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通知。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复试证件

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考察

(五)复试形式

复试过程中采取复试小组成员提问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笔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查,复试时长安排保证考生有充分的表达时间,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考生的复试成绩参加复试评分老师的平均分

(二)成绩复查

若考生对自己的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书面提交申请进行成绩复查。

(三)录取规则

1.拟录取的考生(不含硕博连读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硕博连读生免初试,复试合格后优先录取。

2.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确定的合格分数线,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4.各专业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外语成绩不计入考生录取的总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复试的参考条件;

6.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7.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21年4月22日